2)第296章 中日总动员(八)_文明破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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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鼻条约》)规定:“英国商民……与内地居民发生交涉狱讼之事,英商归英国自理。”这是攫夺领事裁判权之始。

  所以东北杀毒贩的法律,是抓获时一旦发现携带毒品,就可立即定罪。定罪后基本就是死刑,审判结束后拖出去就执行死刑。

  只有少量携带的外国人,因为罪不至死,才有外国领事根据领事裁判权跑来要求放人。

  而东北方面则再每一次都通过报纸,把这些国家暗示为人人贩毒的国家。当时赵天麟还觉得有些担心,但是战争一起,东北军前期大胜,赵天麟就不怕了。

  陆征祥此时提出建议,赵天麟摇摇头,“此乃民事案件,并无犯人。不适用领事裁判权。”

  很快,一些国内报纸开始讨论起《领事裁判权》。《东北日报》立刻写了文章猛烈抨击,《到底是蠢?还是坏?》

  在东北日报的文章里,因为不知道‘领事裁判权’到底涵盖什么领域,听到与外国人有关就害怕,这是‘蠢’。明知道‘领事裁判权’的适用范围,还故意混淆视听,就是‘坏’。

  在报纸最后,还登了何锐的一首诗。一从大地起风雷,便有精生白骨堆。僧是愚氓犹可训,妖为鬼蜮必成灾。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英国人大概是读不懂中国的诗词,但是中国人能读明白。不少旧文人写文嘲讽何锐从来不以文章诗词见长,此时写出来的不过是打油诗而已。

  面对为数不多的攻讦,东北政府,东北日报完全不予理会。该说的都说了,那些人不过是骗廷杖,想给自己拉声望而已。

  扣扣

  当前东北最重要的是备战,说什么其实不重要。此事只是因为涉及很广,不得不小心应对罢了。

  在东京,日本外务省大臣内田康哉看完报告,微微叹息。他听说过何锐拥有外交能力,此时也觉得何锐的确颇为能干。虽然这件事本不算重要,而是想给何锐添乱,顺道也让日本能够在发行债券的时候有点更好的外交环境。

  在何锐所写的《地缘政治初解》中,就根据地缘政治学分析所谓‘民族性’。内田康哉读了之后大为赞叹。何锐认为,日本狭小国土以及大量人口,造就了极度内卷,人盯人的社会。日本人做事十分缜密,因为每个人只用干那一件事。若是做不好,根本无所遁形。所以细节上自然会非常重视。

  与之相比,大国就比较粗枝大叶,大大咧咧。并非大国天然就如此,而是大国若是搞成日本那样,国家制度分分钟钟就要崩溃了。

  所以见到东北政府反应机敏,有礼有节。内田康哉感叹之余,心中又生出些不安来。

  大国治理难度自然比小国要大的多,在小国可以成为惊才绝艳之辈,在大国从政,往往只会有中规中矩,做事可靠的评价。

  但是大国一旦出现惊才绝艳之人,那必将是周围小国的灾难。难道何锐就会成为中国周边各国的灾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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