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二章 一个做屯将的军侯_三国之顺者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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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挥手,马上就有一个士兵扛着一杆黑色长矛过来,恭敬递给高顺。

  高顺接过来,刚刚握住矛身就感到一股淡淡的凉意从手掌中传递过来,果然是寒铁。

  整个矛身长约两米三左右,矛尖却是长度将近一尺,两面开刃,刃脊上有血槽,样子像是一把短剑,加在一起,总长度大约两米六左右,浑身黝黑发亮,看上去倒是很像他曾今在网上看到的有人给赵云做的龙胆枪的样子。

  仅仅看了一眼,高顺就喜欢上折杆长矛了,很不错。

  “多谢吕都尉!”高顺抱拳。

  看过了矛,在看那把刀。

  不是那种大砍刀的样子,刀面宽度大约十公分,刀背略微厚实,刀身略有弧度,并不明显,只是刀尖处,快速收起,样子很像一把开山刀。刀柄上用铜丝环绕,可以防止脱手,长约二十公分,完全可以双手持刀,整个刀身长约一米二左右,寒光闪闪,极为不凡。

  高顺细看半天,他跟肯定,这刀绝对是出自名家之手。

  刀面光滑无比,却是一种淬水之后不再处理留下的黑色,但处理的十分光滑平整,更是增添了刀身的强度;刀锋明亮,如同一条银线镶嵌,像是雷雨中的黑云被闪电照亮,绝对是好东西。

  “从今天起,这矛就取名冷月,这刀就取名墨云,从今天起,你们就跟着我吧!”高顺微微一笑,吕布难得大方一回。

  他也没想到这个魏兴,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这些好东西,只是不知道刚才跟他拼斗的时候为什么没用这些武器。

  不过他的疑惑很快就解开了,那一杆魏兴的长枪已经成了他的战利品,被木黎收了起来,他要过来对比,结果一入手就立刻明白了。

  魏兴的那杆枪足足有40斤,而吕布给他的只有20斤左右,重量差了一倍,而魏兴明显臂力很强,自然不会用太轻的兵器,然只能让折杆寒铁长矛放在仓库吃灰了,倒是便宜了他。

  “木黎,那杆长枪对我来说太重,你要是适合就拿着用吧!”高顺很爽快的将那杆枪给了木黎,自己以后就用这杆矛。

  又让收下的人都各自去选了一件趁手兵器,高顺也算是收获颇丰了。

  粮草、宝物,总共用了三十辆车拉走,反正这里还有牛车和上百头的牛,倒是不存在问题,带上一千多名战俘和几十名伤员,烧毁了房屋帐篷,赶上牛羊群开始浩浩荡荡回城,可谓是大获全胜,吕布嘴都咧到耳朵根上去了。

  原本这里人数不少,之前高顺跟魏兴大战的时候跑掉了不少,最后剩下的也仅仅一千多人了。

  但吕布很满意,毕竟来这里的目的并非是为了杀人,那些人虽然跑了,但如今缺衣少食的,能否撑过这个冬天都不好说。

  两个时辰后,众人回到九原城,吕布向全城宣告自己凯旋的消息,让全城百姓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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