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四十四章我是冤枉的_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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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上升了。

  按照以往的规矩,洗炼黄金的秘药是我做出来的,我拿走多余出来的东西有什么不妥吗?”

  卓姬眉头一动,一锭小巧精致的金锭就从袖笼里滑到手中,她举着金锭对着太阳看了好久,不得不满意的点点头,这确实是一块非常好的金子。

  平叟取出一块发乌的金子跟卓姬手上的金锭比量了一下,也不得不承认卓姬那块跟他手里金块一样重的金锭,在价值上至少要超过半成以上。

  卓姬长出了一口气,向平叟敛身施礼道:“平公莫怪。”

  平叟淡淡的点点头,一把拉住云琅的手道:“为何不早说?”

  云琅看了一眼卓姬笑道:“早说怎么会有这样的把戏好看。

  如此也好,云某走的时候也就不用过于留恋了。”

  丑庸早就不喜欢住在这里了,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说她长得丑运气却好,还有一大群把脸蛋抹的跟猴屁股一样的女子自从知道小郎马上要当羽林郎了,没羞没臊的打着各种借口往小院子里跑。

  梁翁已经在昌乐市上找了另外一个青砖小院子,比这里还要清爽,至少没有叮叮咣咣的打铁声。

  见小郎要走,立刻欢喜的背上了早就准备好的大包袱,再把小郎心爱的茶壶抱在怀里,簇拥着小郎就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且慢,某家便是你刚才贬斥的司马相如!小郎不给某家一个交代吗?”

  花头巾司马相如摇着蒲扇挡在门口,笑吟吟的看着云琅。

  云琅抬头看了一眼司马相如,这家伙长得很高,嘴巴上留着一些短髯,可能是因为经常吃肉的缘故,胡须黑亮,根根直竖,再配上一双丹凤眼,一张棱角分明的大嘴巴,即便是被云琅当场羞辱了,依旧能够笑面以对,不得不说这家伙确实有泡妞的本钱。

  至少相貌,风度无可挑剔。

  云琅嘿然一笑到:“我不是看不起你,而是看不起所有拿文章博名利的人。

  尤其是看不起你这种用文章得来的名声,骗自己女读者的人。

  跟你们对比起来,**女人更能让我接受一些,虽然会被砍头,至少人家确实是在认真犯罪。

  你们是一边祸害人家妻女,一边还要高举着双手说这他么的不关我事,是这个死女人自己扑上来的……”

  卓姬的一张脸变得通红,转瞬间又变得铁青,至于司马相如从来没有遇见过云琅这种人,竟然被他一番话噎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眼看着云琅跟丑庸主仆二人,扬长而去。

  “竖子无礼!”

  云琅跑的不见人影了,卓姬才怒吼出来。

  平叟淡淡的笑道:“不激怒你,他怎么走啊。

  不激怒你,他怎么从刚才大女制造的钱财漩涡里爬出来?

  不激怒你,他怎么带着他洗炼黄金成色的秘方走?”

  经过今天的事情,平叟觉得自己累极了,他忽然有些羡慕云琅,可以走的如此光棍,如此干脆,如此的毫无征兆,让他准备拉拢的后手全无用武之地。

  卓姬到底是一个女人,容易被一些外来的因素掌控心绪,犹豫不决三心二意是她最大的弱点。

  想到这里,瞅了一眼高大英俊的司马相如,叹了一口气,背着手走进了自己的小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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