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98章第一颗祭旗的头颅(3)_官路多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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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宗,秦伟东今天下午已经仔细看过了,得出的结论,与毛大勇一致。实话说,秦伟东不是公安业务的专家,算得是个外行。但他也一眼就看出来,所谓的证据不足,完全是胡扯。胡言良当街杀人案,发生在一年多前,也是在十里府商业街,胡言良等三人与人发生口角,随即动手,乱刀将受害人当场捅死。初审之时,三个人都不承认自己动了手,都推说是另外两个人动的手。口供之中,前后矛盾甚多。最后才慢慢聚集到一个人的身上,而那个混混,最终也承认了是自己一个人动的手,胡言良和另一个当事人,没有动手,只是旁观。

  如果在昨天之前,秦伟东看到这个卷宗,可能多少还有点相信,但经历了昨晚十里府商业广场那一案件之后,秦书记说什么也是不信的了。

  胡言良怎么可能会不动手?

  而且最初的审讯笔录,另外两个当事人,也就是胡言良的小兄弟,都一口咬定是胡言良先动的手,拿匕首捅的,后来又变了口供,又说胡言良未曾动手,是另外一个人干的。而法医的尸检报告,明明白白写着,死者身上有两种不同的刀伤,一种是匕首,一种是三棱刮刀。胡言良如果没动手,难道是另外一个混混,化身“双刀客”一手拿匕首,一手拿三棱刮刀,将受害人捅死?

  但最明显的漏洞,还来自另外一份不同的法医尸栓报告。这一份尸检报告里,死者身上就只有一种刀伤了,三棱刮刀捅的刀伤。后面这份尸检报告,距离前一份报告,时间上相差了一个多星期。毫无疑问,第二份尸检报告是假的,法医不知道是得了好处还是受到了某种压力,不得不出具一份自相矛盾的尸检报告。估计得了好处和受到压力,二者兼而有之。

  如此一来,胡言良杀人案,就变成证据不足,免予起诉了。

  而据说被杀死的那个年轻人,也是街面上的混混,亡命之徒,当时是双方争斗,死者先动的手,拿啤酒瓶砸碎了捅人。所以最终本案宣判的时候,胡言良的那个小兄弟,是被判处死缓,目前在监狱服刑。

  如果是在大阳,秦伟东见到这个卷宗,早就拍案而起,惊奇万分了。但在银州,秦伟东就“激动”不起来。银州市这几年,比这个严重得多的案子,比比皆是。单是流氓团伙火并“冲街”,哪一次不杀死几个人,重伤残废的,更是不计其数。真正受到制裁的,寥寥可数。大多数流氓团伙的骨干成员,至今逍遥法外,没有受到任何制裁。更不用说胡言良还有偌大的来头了。可能都不用周全出面,更不用周发话,下面的人,就会将此案办得妥妥帖帖,万无一失。

  胡言良可不就免予起诉么?

  毛大勇拿起茶几上的香烟,点上一支,抽了两口,蹩眉说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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