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 27 章 “因为他帅。”_高岭之花被万人嫌拉下神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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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因为他长得帅。”

  那天在林淇家,他从楼上走下来,站在台阶上看到岛台边的林颂安,那一刻,谈宁心神俱震,一种无法言的情绪翻涌而来。

  其实他第一眼就知道他和林颂安之间的身份差距。

  他知道有些东西无法跨越。

  可是他还是很轻易地动了心。

  林颂安的眼神很勾人,肩膀很宽阔,那天的毛呢大衣看上去质感很好,谈宁想,如果他投入林颂安怀里,林颂安将他用力抱住,他的脸贴在林颂安的肩膀上,应该会很舒服。

  一定很舒服。

  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带着情欲的躁动几乎席卷了他所有理智,在煊城镇里压抑了十几年的情绪在林颂安出现那一天爆发。

  他想要被人紧紧抱住。

  他期待着一个很好很好的人来关注他,能让他相信自己也不总是那么惹人讨厌。

  可能是林颂安的遥不可及,给他一种破釜沉舟的勇气。

  他想,他要设一个陷阱。

  林颂安如果不来,他就继续生活,一切都没有改变。

  林颂安如果来了,就不许再离开。

  勾引林颂安的过程,让谈宁寡淡无味的生活多了很多乐趣。

  他甚至开始在图书馆里频频走神,他会注意的振动声,会花时间思考该在几分钟之内回复林颂安的消息最合适,会留心林颂安身边有哪些朋友,会找各种渠道了解这些人的来历。

  他做着自己原来最鄙夷最不理解的事情。

  生活突然变得很充实。

  那阵子他走在去往图书馆的路上,只觉得风也温柔,阳光亦可爱。

  正逢林颂安生日,谈宁一下课就跑去商场专柜给林颂安挑礼物。

  他觉得林颂安的腕上差一条男士链,林颂安指修长,骨节分明,很漂亮,适合戴链或者表。

  谈宁跑去商场专柜,一家家地看,看到一条款式简单却很适合林颂安的链,问了价格,柜员回答两千二。

  谈宁呆住,这远远超出他的预算,甚至超出了谈宁的理解能力,他不明白这么一条细细的链子怎么能卖两千多。

  但他还是买了。

  他让店员帮他包装好,扎上蝴蝶结。

  他又跑去服装店给自己买了一套新衣服,不是松松垮垮的卫衣牛仔裤。他认真挑了一件黑白格纹的毛呢大衣,还有白色毛衣、加绒直筒裤和马丁靴。

  他以前买衣服都是去煊城的市场里一次买个三四件,和旧衣服一起轮流穿,一年最多买两次衣服。相对来比较贵的羽绒服,他买不起,但越莹每年过年会给他买。

  他从来没有这样打扮过自己。

  店员笑着:“这样一套穿起来真好看,要去见男朋友还是女朋友?”

  谈宁愣了愣,红了耳尖,目光不自然垂下,声回答:“男朋友。”

  他带着满心的雀跃和紧张去天河别墅,在地铁上,他对着玻璃反复打量自己,反复整理着毛衣领子,心跳快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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