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章_长夜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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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意性的辩论,看是故意杀人呢,还是过失杀人。

  这时,张超咳嗽了一声,拿起一副前几天才向看守所申请佩戴的眼镜,不慌不忙地戴上,随后拉了一下黄马甲,使得囚服更挺一些,整个人更精神了些。

  他微微闭上眼,过了几秒钟,重新睁开,挺直了脊背,缓缓开口道:“对于公诉人的犯罪指控,我个人有很大的不同意见。”

  大家感到一丝好奇,他的两位大牌律师互相对视一眼,但都以为是他想自己反驳检察官对杀人主观恶意性方面的指控,只不过他这开场措辞听着有点怪怪的。

  “请被告陈述。”法官说道。

  张超低下头,嘴角露出一丝旁人觉察不到的笑意。他摸了摸额头,然后不急不慢地抬起头,朝后面诸多旁听人员扫了一遍,说:“今天我站在这里,我很害怕,但更多的是不解,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站在这里接受审判。因为我从来没有杀过人。”

  他脸上挂满了无辜,仿佛比窦娥还冤,但接下来整个法庭都被一片惊讶和唏嘘所笼盖,法官锤子都快敲断了。

  “什么……你没有杀人?”检察官有些反应不过来。检察官应付过很多故意杀人案的公诉,被告往往也只能从故意还是过失的角度进行申辩,从没遇到被告对前面的证据都没异议,突然最后冒出来全盘否认杀人的情况。

  老教授连忙小声提醒:“你干什么!证据确凿,你现在翻供来不及了,只会加重刑罚!我们不是早就商量好对策,你只能从犯罪主观上辩,我和李律会帮你!”

  张超低声向导师道歉:“对不起,有些真实情况我只能现在说,再不说就来不及了。”

  他不管两位大牌律师,目光朝着旁听席上的众多记者和政法从业人员笔直投射过去,深吸一口气,突然将音量提高了一倍,镇定自若地说道:“我说,我没有杀人!法医出具的尸检报告显示我在3月1日晚上8点到12点间杀害了江阳,但实际情况是,3月1日中午我就坐飞机去了北京,第二天也就是3月2日上午坐飞机回杭市,在江阳被害的时间里,我没有任何作案时间。关于我在北京的情况,有两地的机票、监控、登机记录、旅店住宿可以查,并且,我在北京的这一天,分别去会见了我律所的两位客户,一位一起吃了晚饭,一位跟我在咖啡馆聊到很晚。在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大部分时间我都能证明我在北京,无法证明的独处时间只有几个小时,在这短短几个小时里,我不可能从北京回到杭市,杀了人后再次回到北京。江阳是被人勒死在杭市,当天我全天在北京,怎么可能是我杀人?我之所以在公安局写下认罪书,是因为我在里面受到了某种巨大的压力。但是,我没有杀人,我是清白的,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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