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这是何必呢?我完全可以一走了之!
我和她们才认识了几天而已,没必要为她们这么卖命!
可是为什么,我会觉得,已经认识她们很久了?
仿佛是前世的记忆,在我脑海里沉睡已久,就等着这一刻的苏醒……
想起小波上次和我说:“你被她吃了都不知道!”突然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难道虫带给我的教训还不够?
被虫伤害过的心还在隐隐作痛,按理说,我应该吸取教训,远离这些痞子才对。
可是我现在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变本加厉,为了寻找另外一个痞子的下落,在大街上莫名其妙地跑来跑去!
而且这个痞子,就是被虫称之为“姐姐”的痞子!
你说我是不是天底下第一号的大白痴?
她们,可是犹如过街老鼠一般人见人厌的痞子!
痞子,呵呵。我自嘲地笑了笑。
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我躺在医院的草坪里,竟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我甚至想去拈一朵海棠花,然后学佛祖的样子,面对芸芸众生,拈花微笑。
可惜现在是秋天,找不到海棠花,只好在草坪里捡了片刚落下来的枯叶,捏在手里,看着篮球场微笑。
后来我觉得自己的造型太像东方不败,就又扔掉了。
我站起身来,奔到篮球场,抢了一个篮板,出三分线,投篮!
正在打篮球的几个人愣愣地看着我,估计是没想到突然杀出个程咬金来。
其中一个比较年长的男人笑着说:“小伙子,不错嘛,一起打会儿?”
其他的人也微笑地看着我。
我的心里一阵感动。
我摇了摇头说:“不了叔叔,我得回家了。”然后冲他们摆了摆手,推了车,就出了医院。
在我印象里,这个中年男人,总是笑眯眯的,尤其是面对老板娘的时候,更是一副卑躬屈膝的样子,可爱极了。
但是,他永远都不缺少霸气。
三天来,第一次感觉精神这么好,中午吃饭的时候连吃了两大碗,后来想起,我每顿都是吃两大碗的。
午睡的时候,突然想起警察局那个男人说的话来:“那女孩真可怜……被我们局长抽成什么样子了……”
心又开始莫名其妙地痛。
我是怎么回事?
我不是已经想通了吗?
莎究竟被打成什么样子了?要不要紧?
可恶!
我愤怒地捶着自己的脑袋,低声吼着:“我不要再想她!”
就在这个时候,手机来了短信,我一看,是毛毛虫,不知道此刻是什么心情,但是手有些发抖,我慢慢点开:晚上在403教室排练。
我想起中午才考虑好的想法,就在手机上写道:对不起,我不做主持人了。
写好之后,大拇指停在发送键上,迟迟没有按下去。
按下去,代表着我将和毛毛虫彻底划清界限,从此河水不犯井水。
不按,代表着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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