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21章 梦中情爪_一口天价炒饭,老唐当场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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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夹了一块鸡脖子,放在碗中,却忽然注意到,其他人都在冲着【吉祥纳福】下筷子,但秦兰却一直在吃面前的【福与天齐】和【玉皇赐福】。

  “你夹不到吗?”

  黄小明犹豫了下,还是开口问了句:“要不我帮你盛一块?”

  “嗯?”

  秦兰正吃得香甜,听到他的话,微微一愣,随即摇头:“不用,我够得着,我只是蛮喜欢吃这两道菜的。”

  黄小明看了眼。

  果然,这两道菜朝向她的那边都被她吃出一个小坑了。

  秦兰并没有在客气,她是真的挺喜欢吃这两道菜的。

  自从心理阴影消散以后,她好像要把这辈子没吃到的豆腐都补回来,怎么吃都吃不够。

  别人都在互动交流的时候,只有她在埋头苦吃。

  她甚至有种错觉,如果把她放在一个没有摄像机的地方,让她一个人吃这一桌菜,她能全部吃光!

  做了一下午的【吉祥纳福】,不到十分钟就被解决了。

  整只鸡都进了大家的肚皮,连个骨头渣都没剩下来。

  因为这只鸡根本就没有骨头。

  两只鸡爪,刘雲吃了一只,剩下的一只被隋便夹走当素材了。

  刘雲是卤制品的重度爱好者,对于翅、爪、脖、肠类的卤货根本没有抵抗力。

  她吃过很多个品牌的鸡爪、鸭爪,但这只鸡爪,却还是惊艳到了她。

  这鸡爪只有两种原料,魔芋制作的外皮,和嫩竹笋制作的骨骼。

  而这两种原料,组成了史上最完美的鸡爪。

  一口下去后,刘雲就忍不住赞叹:“我的妈呀,这真是我的梦中情爪!”

  听到她的赞叹,众人都纷纷好奇的看了过来。

  鸡爪只有两只,那就只有两个人才能吃,其他人只能看着,却想象不到它的味道。

  “这里面的骨头是很嫩的竹笋,是脆的,可以吃!”

  刘雲看着好奇的众人,笑着感叹:“这是真正的无骨鸡爪,所有的地方都可以吃!”

  说着,她就直接将鸡爪咬下了一半,一脸享受的咀嚼着,仿佛在品尝世间最极致的美味。

  听到她的形容,大家总算对这鸡爪有概念了。

  吃鸡爪最麻烦的地方,就是用牙齿和舌头的配合,把鸡爪里的骨头剔出来。

  如果有人把里面的骨头全部剔出来,只留下净肉和筋,那吃起来无疑是最大的享受。

  刘雲的话顿时引起了直播间观众一阵热议。

  “也是我的梦中情爪啊!【流口水】”

  “懂了,马上下单无骨鸡爪。”

  “巧了!我这会儿就在啃鸡爪,哈哈!跟着节目一起啃,贼香!”

  “无骨鸡爪,我只吃老太太啃的那种。”

  “我还是最喜欢吃鸡脖子,一圈肉,啃着最方便。”

  “听着就好吃,我就不喜欢吃鸡爪,太麻烦了,但如果有这种鸡爪,我还是可以试试看的。”

  “小时候家里大人不让我吃鸡爪,说吃了会把书刨坏,长大以后才知道,他们是想自己吃。”

  “没错,还不让吃鸡头,说吃了会把书叨坏。”

  “我是女孩儿,小时候家里人不让我吃鸡翅膀,说以后嫁得远,我不信,偏吃,结果现在嫁来西域省了,离家三千多公里。【笑哭】”

  一根鸡爪根本不经吃,尤其是在不用吐骨头的情况下。

  刘雲有些意犹未尽,忍不住冲李逸问:“你是怎么想到把鸡爪做成这样的?太妙了!”

  “这是古人的智慧。”

  李逸笑了笑,才正色说道:“国人对食材处理的精细程度是世界顶级的,这和我们关于饥饿的记忆有直接的关系。

  几千年以来,普通人几乎就没有多少吃饱喝足的日子,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为一口饭食奔波。

  食物对于我们来说是最珍贵的,哪怕是爪子,蹄子,尾巴,下水,我们都不会轻易浪费,而是利用劳动智慧,来把它们变成可口的美食。”

  李逸点了点【吉祥纳福】的盘子,笑道:“这道菜是皇帝封禅时吃的,在刨去讨吉利的寓意之外,它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对食物的敬畏。

  民以食为天,而食为天之馈也,不敢有分毫浪费。

  因此封禅所用菜品,都要尽可食用才行。

  这是要提醒为君者,须知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万物维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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