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七十二章:往事(一)_名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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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八年。夏天。

  生母苏果果投奔亲戚来到了老家XX市。但是,亲戚并不靠谱,让苏果果留在自家的杂货店里干活,给的工资紧紧只够吃喝。于是苏果果自己找工作找到了当时市里最豪华的路星酒店当服务员。因为个高、相貌好,经过培训后在酒店当迎宾。

  那一年恰好是陆闻天初来XX市某部队任职。他当时是军界最年轻的。前途不可限量。所以,当时市里的商家富豪都喜欢跟陆闻天结交,于是陆闻天成了路星饭店的常客。

  一回生二回熟,苏果果穷孩子家出落出来的大姑娘,眼睛里的单纯与憨厚让陆闻天印象极深。

  陆闻天对苏果果的喜欢被路星老板看在眼里,于是主动的让苏果果陪同陆闻天。只要陆闻天来吃饭,她就负责给陆闻天服务。

  生母苏果果虽没只有初中学历,但是学事儿特别快。笑容、举止和说话什么的都很特别让人喜欢。

  不到半年的功夫,陆闻天就跟苏果果在酒桌上就形成了别样的默契;见陆闻天微醉的时候,她就帮他把酒杯里的酒偷偷的换成水;但是,他若是哪天进门不跟她打招呼,她也会耍脾气的给他变成高度的酒。

  两人跟个少年男女似的,打情骂俏的,却还没有变成恋爱关系。

  不是不喜欢,只是苏果果知道陆闻天是天上的月亮,而陆闻天也感叹苏果果是水中的月亮。

  一个是高的束手无策;一个是镜中花水中月的一碰就碎……

  但是,这世间的情爱,距离或虚幻又怎么能阻隔的了?

  在一次次的见面,就是一次次的煎熬,最后,两人仍是不可自拔的相爱了。

  自小在大家庭里长大的陆闻天,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俏皮可爱的女子,眸底里那种天然的清纯让他无法自拔。而苏果果看着这个如同众星捧月般,在市里呼风唤雨的人对自己表达爱意的时候,她惊慌的手足无措。

  但是,她心底里也乐开了花。

  时间一晃,便是一年以后的一九八九年。

  陆闻天与苏果果的事情,火包不住纸的悄悄流传开来。

  陆闻天父亲知道后,勃然大怒。

  怒的不止是这段恋情,也是军方的规定。

  规定不是不允许不准恋爱,而是不允许不负责任的恋爱!如果发生关系,如果对方怀孕,就必须结婚!

  这是部队的命令!

  而另外一个原因则是陆闻天父母心中早已经有了一个儿媳妇的身影——闫红珍。

  闫红珍是京城富商的女儿。出落的亭亭玉立,落落大方。

  陆闻天父亲见过之后,也很是喜欢,立刻的招陆闻天回帝都商办订婚仪式。

  陆闻天自然不肯。可是,其父硬逼——要么放下权利,要么娶闫红珍!

  “我放权利!”

  当年二十七岁的陆闻天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放弃权利,实际上,也是放弃了闫红珍,选择了苏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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